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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关于推荐评选2021年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名单的公示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推荐评选2021年四川省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名单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270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成都市教学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1〕68号)要求,经成都市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85项优秀教学成果参加2021年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现对85项成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23日。

二、公示网站

(一)成都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chengdu.gov.cn/

(二)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www.benchmarkvalues.com/

三、异议处理

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对推荐成果的真实性及权属问题有异议的,可向成都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规划办”)举报,由成都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裁定;单位或个人对候奖成果名称、完成人及完成单位信息有异议的,可向市规划办提出,由市规划办核实。

凡提出权属异议及举报弄虚作假情况的单位或者个人,须以书面形式将异议或举报内容函致市规划办。单位应写明自己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通信地址并加盖公章。个人应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本人亲笔签名。市规划办对提出异议或举报的单位及个人给予保密。

对推荐成果有关信息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由区(市)县教育局或有关学校(单位)核实并盖章。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或举报,市规划办不予受理。

市规划办通信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同兴路2号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邮编:610036。

联系人:陈宇燕,028-60726137。

附件:2021年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成都市推荐名单

成都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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