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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教育参考》(一月下二月上)

  重要信息

  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点

  中国教育新闻网2014年01月25日2014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方向、保持定力,深化改革、狠抓落实,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务求实效,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更好地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一、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

  1.深入学习宣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把广大干部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活动。设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课题。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扎实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编写和推广使用。

  2.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以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研究制订关于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印发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意见,扩大省级政府在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教育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统筹权。印发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确保放权到位,更多地运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探索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减少行政审批,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表彰活动。发挥社会参与作用,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现代化监测和教育满意度测评。形成政府管教育、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新格局。切实把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做深、做细、做透,便于社会监督。

  3.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章程特别是高等学校章程建设,推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完成章程起草,完善章程核准程序。指导各地加快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促进学校加快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制订落实加强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意见。制订直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出台《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推进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

  4.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印发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充实完善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和质量监测制度,建设专兼职结合的督学队伍,提高督导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建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督学责任区制度。印发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办法和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暂行办法,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质量监测。

  5.大力推进依法治教。推动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推动职业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力争完成学前教育法、教育考试条例的起草工作。出台教师申诉办法等部门规章。创新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立教育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教育部行政复议专家委员会。实施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学校依法治校考核制度。推动直属高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建立校园法律纠纷预防与调解机制。制订印发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继续推进中小学教师全员法制培训。加强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建设,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6.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若干意见,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构建差异化扶持政策。推进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着力建设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学校。扩大独立学院验收试点范围。召开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

  7.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督促各地落实法定增长,落实新增财政经费来源渠道,督促各地不降低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不降低。适当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构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推动各地建立完善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统筹高校重点学科建设资金。加大教育经费使用监管力度,制定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启动实施直属高校财务巡视制度,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确立财会、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合格人员,推动各级学校实行“阳光财务”。

  8.推进教育有序开放。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加强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综合改革试验区和高等教育国际化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人文交流高层磋商机制作用。优化中外合作办学类别、学科结构和地区布局。召开全国留学工作会议。出台《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规定》、《高校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不断提高来华留学质量,成立全国留华毕业生工作组织。修订《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支持国内高水平教育机构走出去办学。推进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建设。推进外籍教师聘任管理制度和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和机构积极参与孔子学院建设。扩展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合作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二、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彻始终

  9.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出台全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实施意见。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推进中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考。印发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制度。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制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0.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订实施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和“节粮、节水、节电”教育活动。制订印发加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意见。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启动辅导员访学研修计划。研究制订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建设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启动实施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百人工程。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实施高校思政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启动名师名家示范课工程。出台加强高校师德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提升计划。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专项试点。启动实施中国大学生在线引领工程、易班推广行动计划。推动落实《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举办军事训练营。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印发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

  11.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研究构建大中小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研究制订中小学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确保201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学生使用德育、语文、历史新教材。启动普通高中课程修订工作。修(制)订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研究制订普通高校相关学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遴选建立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

  12.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国家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计划,广泛深入推进阳光体育活动。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完善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修订完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研究制订学生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研究制订义务教育学校体育器材配备标准,研究制订高等职业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研究制订普通高校大学体育本科教学技能标准。适时召开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举办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

  13.改进美育教学。不断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印发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制订学生艺术素养标准、测评指标和操作办法,建立完善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开齐开足艺术课。重点加强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开展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建设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开展好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14.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发布行业人才需求与专业设置指导报告。印发新修订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制订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开展专业教学标准培训。办好职业院校教学信息化、技能大赛。开展职业院校养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建设。审定出版职业教育“十二五”国家规划教材。试点职业教育专业评估。

  15.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全面开展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促进高校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研究制订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推动省、行业部门(协会)和高校联合制订专业人才评价标准,促进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制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优化专业结构,实施好本科教学工程、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卓越工程师等各类卓越教育培养计划。推进法学、新闻传播学、农林医学等学科专业领域人才培养机制改革。落实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共建大学生校外科研实践基地。扎实推进试点学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完善学术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统筹构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继续推进科教结合培养高层次人才。

  16.着力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全面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出台幼儿园园长、普通高中校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研究制订高校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分类推进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启动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攻坚计划。研究制订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推进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做好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工作,推进地方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制订进一步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统筹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计划,建立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体系,加大对创新团队和青年拔尖人才的支持力度。参与实施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探索建立国家级教师荣誉制度。组织好第30个教师节宣传庆祝活动。

  17.全面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深入贯彻实施《通用规范汉字表》。筹备召开世界语言大会。提升师生汉字书写能力和学校书法教育水平。加强对各地城市和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督导。开展对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语言普查与国情调查。推进建设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与语言文字智库。完善语言文字立法和规范标准修订工作,印发《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研究制订信息技术产品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修订《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

  三、改革资源配置方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18.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贯彻落实《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条件的意见》,最大限度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倾斜。办好必要的农村教学点。印发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印发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若干意见,实施名师名校长交流特聘岗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意见》。继续实施和改革完善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增加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招聘补充数量。继续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推进实施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全力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落实工作。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出台《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从出生开始到义务教育阶段结束的农村儿童的健康和教育实施全过程保障和干预。扩大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提高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比例。组织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加大东部高校对西部高校对口支援力度。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综合实力提升计划。做好定点联系滇西边境山区的扶贫工作。

  19.以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促进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全面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和国家教育管理、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形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巩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成果,帮助边远、农村地区适龄儿童就近接受良好教育。加快全国学生、教师等重要业务信息系统的部署和应用。加快推进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提高公共教育装备服务水平。

  20.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完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政策。继续组织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好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各地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

  21.加强民族教育。筹备召开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民族教育发展的决定》。推动民族地区教育结构调整。部署民族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验和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继续修订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制订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意见。加强双语教师的补充、培养和培训。加大双语资源建设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材编译、审查、出版工作力度。研究制订内地培养少数民族人才规划和少数民族高端人才培养计划。健全内地民族班学生教育培养管理服务工作机制。推进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教育科学发展,印发《关于加快西藏和四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双语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014-2020年)》。

  22.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和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共同推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在开发就业岗位、健全基层就业保障机制、激励自主创业、加强职业培训等方面出台更多有利措施。实施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提升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校园市场主渠道作用,加强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完善就业与招生、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

  四、改革教育发展方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23.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学前教育国家重大项目。扩大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与运行保障机制。出台《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标准》,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监督管理,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24.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复查制度和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督促各地推进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通过学区制、学校联盟等有效途径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制订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分类指导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逐步破解择校难题。贯彻落实好《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25.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研究制订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意见。研究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实施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指导地方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

  26.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研究制订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改革创新高等职业教育,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相衔接。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联合召开职业教育工作会,联合出台行业职业教育指导意见。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落实集团化办学政策。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完成第二批国家中职示范学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验收工作。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27.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统筹实施“985”工程、“211”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研究制订关于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启动实施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引导一批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深入实施“2011计划”,大力推进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深化以改进科研评价为重点的高校科研综合改革。研究制订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社会服务能力的意见,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启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

  28.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加大对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力度。推进继续教育城市联盟、大学与企业联盟和资源开放联盟建设。推动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开放大学系统建设。深入开展继续教育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研究广播电视大学系统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探索建立继续教育质量保障和认证制度。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推动城乡普遍开展社区教育。鼓励各级学校以多种形式为继续教育提供支援服务。积极发展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

  29.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启动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经费保障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实施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在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薄弱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支持高等学校特殊教育专业建设、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特殊教育学院建设。召开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

  五、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30.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总结凝练教育实践活动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落实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逐项研究、逐条整改,明确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指导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地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召开全国高校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讨会。

  31.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学风建设。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坚决查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深入开展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改进完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方式,制订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严厉打击学术造假行为。切实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严肃查处高校挪用、贪污科研经费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清理规范高考加分。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高校干部任用、职称评聘、公款出国、公款招待、公车配备等信息公开。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

  32.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巡视工作,强化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实现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和驻外教育机构的巡视工作全覆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专项治理。

  33.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持续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健全教育热点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袁贵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2013年工作,分析当前教育改革发展形势,安排部署2014年工作。

  刚刚过去的2013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全社会共同努力,教育系统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着力促教育公平、调教育结构、提教育质量,工作有进展、有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在改善民生、促进公平方面,启动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启动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考试开始破题,26个省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12个省份4440名考生参加高考;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达18.5万,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1万扩大到3万;营养改善计划惠及3000多万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方面,建成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学籍管理的无缝衔接和互联共享;首批认定14个国家协同创新中心,产学研深度结合有了体制机制保障;全面启动高校章程制定,教育部首批核准公布6所高校章程;基本实现中小学校挂牌督导全覆盖,293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认定;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深入推进,就业率进一步提高。在改进作风、维护稳定方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规定;深入推进“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和“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保持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开始进入第二个三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方向、保持定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化改革、狠抓落实,积极稳妥、务求实效。坚定方向、保持定力,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就是要针对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优化教育结构,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深化改革、狠抓落实,就是要以综合改革的思路破解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努力把中央的部署变成方案、把方案变成现实。积极稳妥、务求实效,就是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不做表面文章,不求轰动效应,为适应国家需求、回应人民期待,扎扎实实地做几件实实在在的事情,不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国家改革的总目标,也是各领域改革的总要求。教育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一切改革的举措和行动,毫无疑义都要自觉围绕这一总目标、落实这一总要求,从教育部门自身改起,完善科学规范的教育治理体系,形成高水平的教育治理能力。具体来说,就是要围绕教育治理体系建设、教育治理能力提高,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通过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现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通过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通过促进公平、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更好地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一、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体部署,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出明确要求。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教育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带头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必须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明确了改革朝什么方向奋斗、在什么地方聚焦、于什么环节着力。过去我们习惯讲管理,现在强调治理;过去我们常说四个现代化,现在提出治理现代化。这反映了新形势下我们党对治国理政理念和治国理政方式规律性认识的深化,是重大理论创新。

  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三中全会的重大部署,也是新一届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实践,是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结晶。一年多来,党中央把改进作风放在突出位置,在全党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新一届政府把转变职能作为开门办的第一件大事,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央坚持改作风、转职能,实质上都是在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国家全面深化改革为教育改革开启了新的窗口期,各级教育部门一定要深刻理解中央精神、自觉遵循中央要求,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切实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适应教育形势变化,必须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前,教育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举办着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2.6亿学生、1600万教师、52万所学校,各级各类学校组织的复杂化、结构的多样化、水平的差异化以及人民群众教育诉求的个性化都在不断增强。教育规模扩大后,各方面更加关注教育质量和水平;教育经费投入增多,各方面更加关注教育公平和效益;接受高等教育人数不断增长,各方面更加重视教育结构和布局;城镇化加速推进,教育人口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迁移流动;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化,国际竞争异常激烈,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日益紧迫;信息化的飞速发展,对教育理念和方式带来多方位的冲击。教育作为社会的一个子系统,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迫切需要我们加快实现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由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由教育管理走向教育治理。

  (三)破解热点难点问题,必须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开放35年来,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3年来,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在不断推进教育管理方式的改革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当前,教育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还不足,办学活力还不够,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还不紧,国际竞争能力还不强等。这些问题,原因有很多,究其根本,不在学生、不在教师,也主要不在书记校长,而在教育管理部门,在于我们的管理理念落后、管理体制落后,以及由此带来的管理方式落后、管理能力落后: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政府缺位、越位、错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学校办学的积极性、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不同层级政府之间教育权责交叉,上级部门管得过多过细过于简单,制约了基层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管理方式单一,习惯于用分数管学生、用升学率管教师,制约了学生的创造性、教师的创造性,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能有针对性破解,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不能实现很好转变,我们的工作就难免事倍功半,甚至可能事与愿违。

  实现国家现代化,教育要率先现代化。十八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再用7年时间,让世界最大教育体系整体进入现代化,任务十分艰巨。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治理要率先现代化。如果不能尽快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就不可能如期实现。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以更加清醒的认识、更加主动的姿态、更加执着的努力,完成好我们这一代人必须面对、必须回答的时代课题,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二、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任务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教育发展的自身规律和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为核心,以推进管办评分离为基本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更好地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更好地激发每个学校的活力,更好地发挥全社会的作用。

  政府宏观管理,就是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创新方式,把该放的放掉,把该管的管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学校自主办学,就是要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明确权利责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社会广泛参与,就是教育质量要接受社会评价、教育成果要接受社会检验、教育决策要接受社会监督,最大限度吸引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政府、学校、社会,管、办、评三者之间,权责边界既应当是清晰的,又一定是相对的,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持,由此形成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现代教育治理能力。

  (一)把方向,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把握办学方向,是政府的首要职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做好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工作,始终是教育第一位的要求。当前的关键,是要把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实化、具体化,转化为学生的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体现到课程标准、教材编写以及考试评价之中。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近,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要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创造有效形式、形成长效机制。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活动。特别是节约粮食工作,要从餐桌抓起,从食堂抓起,从各级各类学校抓起,营造劳动光荣、节约光荣的浓厚校园文化氛围。要突出诚信教育重点。在教育系统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将学生诚信表现记实性写进成长记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有效机制,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念和制度保障。要用铁的手腕治理考试招生违规违纪问题,用铁的纪律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坚决守住教育考试招生这块净土。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出台《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创新教学方法,分学段有序推进,打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文化根基。要坚持知行统一原则。完善“青少年志愿服务制度”,明确学生在学期间参加志愿服务的要求,以记实方式纳入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

  加强和改进体育美育工作。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通过多种形式,保障学生体育活动时间,教会学生掌握一两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养成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推进体质健康测试,学生测试结果通知家长,学校测试结果向社会公开。要改进美育教学,充分发掘传统艺术资源,因地因校制宜,教会学生使用一两种乐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部署和推进各类课程改革。出台实施《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研究制定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对各学段育人目标和各学科内容设计提出具体要求。修订课程标准,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工作,修订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教学大纲,研究提出大学相关教材修订和使用意见。做好教材编写工作,全面修订义务教育各年级各学科教材,完成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三科起始年级统编教材审定;组织修订中等职业教育教材;修订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高质量编写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确保其政治性和学术性的高度统一。

  (二)促公平,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在教育公平上多想办法、多做实事,用教育公平重新审视体制机制,重新评估政策措施,通过规则调整和制度创新,不断提高教育公平水平。

  兜底线,保障每一个孩子都有学上。要抓好贫困地区教育。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紧紧扭住教育这个脱贫致富的根本之策,保证贫困家庭孩子平等接受教育。研究实施“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编织贫困地区儿童成长安全网,增强脱贫致富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要重视农民工子女教育。把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流入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努力保证他们能在当地就读,完全由公办学校接收暂时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努力做好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考试工作,扩大进一步接受更高一级教育的机会。要支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覆盖率。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抓紧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密切会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留守儿童安全、学习、情感等提供有效服务。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教育,全面部署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保基本,使每一所学校都达到基本办学条件。要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投入,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落实《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使贫困地区学校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符合安全、学习和生活的基本需要。对确有需要的村小和教学点,不仅要坚持办,而且要办好。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将各地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列入督导,全面普查,纳入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要多策并举,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认真抓好2013年启动实施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使优秀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上水平,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要优化学校布局。学校布局规划要纳入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从严控制农村学校撤并行为,调整须经省级政府批准。创新学校管理模式,鼓励强校带弱校,组建教育联盟,推行学区一体化管理,探索学校托管,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力度,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要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进入重点大学的比例。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规模,调整完善招生规则,让更多部属及省属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惠及农村学生,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形成巨大的人才红利。各地各高校都要建立健全逐步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长效机制,并将每年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向社会公布。要提升中西部地区教育水平。教育资源要继续向中西部倾斜,加强东中西部教育协作,鼓励优秀教师以多种形式到中西部服务,强化国家重点高校服务国家战略的意识,为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要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作出贡献。今年,全国80%以上中小学校要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奠定教育信息化基础。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使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通达具备条件的每一个班级,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活动深度融合。加快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在2013年1.5亿学生数据入库的基础上,实现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籍全覆盖。

  (三)调结构,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不断调整优化教育结构,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也是政府教育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当前应着力在发展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上多下功夫。

  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从完善基本制度入手,加快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校企紧密合作、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衔接、职普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今年将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要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要全面清理各类歧视性政策,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在2012年《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解决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法人属性、产权归属、教师保障、财政扶持等问题。要根据三中全会要求,积极探索运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动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

  (四)抓改革,积极稳妥破解考试招生制度难题

  推进改革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当前,教育改革任务艰巨繁重,三中全会作了全面部署,我们要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今年的重中之重是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出台实施方案。教育部将出台“总体方案”和关于高考、外语一年多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违规处理等配套“实施意见”。各省要根据教育部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改革“实施方案”。

  开展改革试点。在有意愿、有条件的若干省份和高校开展改革试点。改革试点包括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改革试点省份和高校要出台试点“实施办法”。

  改进考试内容。抓紧研究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等课程考试内容改革,完善国家考试题库。高等职业教育推广“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

  确保公平公正。这是社会各界最为关心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最重要的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要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调整高校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建立校长作为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公布各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对学生作弊、作假,经查实除按规定处罚外,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就学、就职单位了解。进一步清理规范和逐步减少各类加分政策。

  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改革举措的可行性论证,加强改革的风险评估。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按照“三年早知道”原则,提前公布高考改革实施办法。要加强对改革办法和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五)转职能,改进教育管理方式

  政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在“管办评分离”中,政府管理的改革是前提、基础。推进政府管理改革,核心要义是加快转变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同时督促基层和学校把权接住、管好,确保放而不乱。

  积极简政放权。“善政必简”。只有该简的简,该放的放,才能激发学校和社会活力、需求潜力和发展动力,才能从名目繁多、繁琐细碎的评估、评审、评比中解脱出来,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抓大事、议长远、谋全局,做好该做的事、能做的事。要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按国务院统一部署,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对已经明令取消的,要不折不扣地放给学校、放给社会,不能变相保留。对保留的项目,要抓紧清理审批流程,公开审批的标准、程序和结果。要统筹整合专项资金。根据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整合农村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统筹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资金,扩大基层和学校资金统筹使用权,提高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要减少各种检查活动。建立检查工作归口管理,整合各种常规性和临时性检查,给学校创造一个安心静心办学的环境。简政放权,当前重点是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目前,教育部按照三中全会的要求,研究制定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意见。原则上凡是由省级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项一律下放省级管理,凡是由学校能自主决定的事项一律下放到学校。

  加强标准建设。标准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要依据标准进行规范化管理,用标准加大投入、加强监督、加强约束,从根本上减少管理中的随意性。这些年,相继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教育标准,但目前一些领域仍然空白,有的已经不合时宜,有的甚至相互矛盾。去年教育部制定了《标准与指南》制定和发布规程,强化对国家教育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要加快对一些标准的废止、修改,制定学校建设、经费投入、教师编制、教育质量、仪器设施、专业教学、语言文字等标准,加快形成富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标准体系。特别是要推动健全各级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职业教育、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研究学前教育、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与运行保障机制,健全教育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要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坚持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倾斜,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要加强教育经费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严防违规违纪行为和铺张浪费现象。

  推进法治建设。“政贵有恒”。法治是现代教育治理的基本特征,对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稳定持久的保障作用。要推动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4部法律一揽子修订工作,抓紧职业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工作,不断健全教育法律制度体系。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强化教育督导。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简政放权,也要加强监督监管。教育督导是政府加强宏观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决策、执行、监督三者相互协调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完善督学、督政、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印发深化教育督导改革 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充实教育督导队伍力量。研究制定督学管理办法,提高督导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做好督导重点工作。督政方面,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省级督查、国家认定工作,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和复查制度,印发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办法、省级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督导考核办法,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监督检查。督学方面,完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实现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推进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定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推动学校办出特色,扎实实施素质教育。质量监测方面,制定发布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方案,开展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科学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为改进教学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制定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办法,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和限期整改制度,加大复查和问责力度。

  (六)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教育有没有活力,关键要看学校有没有活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把学校作为基本立足点,建立以学校持续健康发展为导向的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激发学校作为教育“细胞”的活力。

  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这也是政府放权的制度前提。对公办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根本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和规则。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参与机制、理事会(董事会)的社会联系和合作机制。加强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出台高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规范学术委员会的组成、权责和运行规则。章程是明确学校内外部权利义务关系、促进高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载体。要按照统一部署,加快推进高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对民办高校,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完善理事会(董事会)结构,规范决策程序。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保障校长、教职工特别是学生等相关主体的权利。对中小学,主要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实行好校长负责制,加快推进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建设。

  推进依法办学。教育部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正在研究制定依法治校指标体系,形成依法办学的考核标准、考核办法,为政府、社会、家长监督评价学校办学行为和管理活动提供依据。要把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成效作为评价学校领导管理水平、治校水平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学校管理观念的转变。教育部门要把更多精力放在对学校办学活动合法性的监管上,提高学校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坚决杜绝任何学校出现有悖于法治原则的管理手段和规定。要建立和完善教师申诉、学生申诉制度,让每一个受教育者和教育工作者在学校管理中都能直接感受到法治的力量。要建立教育领域公益性法律服务机制、学校安全事故依法调解制度,完善保障学校依法办学的制度环境。

  坚持面向社会。学校只有主动面向社会、服务社会,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才能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教育部将出台关于引导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一批本科高校在办学思路、模式、方法上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变。继续实施“2011计划”,通过机制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当前,青年教师住房存在困难,要主动协调学校与当地政府、社会,因地制宜,努力加以解决。

  (七)发挥社会评价作用,动员社会参与支持监督教育

  在“管办评分离”中,评价是反馈环节,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客观、科学、公开、公正的评价,是增强教育工作针对性、有效性的前提,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学校改进工作提供依据。治理模式下的“社会评教育”,实质是要把评价权和监督权更多交给社会、回归社会,在“管”与“办”的互动中,保持相对独立性,成为教育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发挥行业企业作用。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体制下,教育所提供的课程专业、所培养的人才、所创造的科研成果,最终都要接受市场和社会的检验。这不仅要求我们的办学理念、办学方式和培养模式做出调整,也要求我们的评价主体、评价方式相应变革。行业企业是教育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毕业生最终的去向。无论是职业院校,还是普通院校,都要加快建立行业企业评价机制,吸收行业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把行业企业的评价作为衡量办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

  重视行业企业评价,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毕业生就业状况。就业是个试金石,高校办得好不好,归根到底要看学生就业能力强不强、创业水平高不高。今年高校毕业生727万,这都是国家宝贵人才。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学校责无旁贷,教育部门义不容辞。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在开发就业岗位、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基层就业、激励自主创业等方面,出台更多具体政策,解决毕业生就业创业中的具体困难。要加大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把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作为高校评估重要内容。实行高校学生学籍信息和就业信息贯通,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和把握各校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并向社会公布。

  强化专业组织评价功能。教育评价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正确发挥评价的监测、诊断、指导功能,专业机构不可替代。要支持现有专业机构建设,发挥专业学会、行业协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要加快培育独立于教育部门的专业教育服务机构,不断提高其评估监测水平。要引入竞争机制,推广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合同、委托等多种方式向专业组织购买高质量的服务。

  今年,将加快整合国家教育监测评估机构和资源,为开展专业化监测评价提供支撑。加大力度推进一些机关职能向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转移,原则上各司局不再直接组织评估评价评审等具体事项。委托第三方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进程监测评价”和“教育满意度测评”两项监测评估工作。通过测评,及时发现问题,准确找出差距,切实提高各级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工作的自觉性、针对性,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教育满意度。

  重视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监督是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推行教育部门、高校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社会各界在公开中监督。要通过信息公开,确保社会公众及时、便捷、有效地获取各类教育信息,这是社会监督不可或缺的环节和基础。强化社会评价,首先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主动加强信息公开,主动让社会了解,提高政务和校务公开的水平,提高政府和学校的公信力。对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把各项政策和重要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职能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公开。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都要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采纳情况。要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及时公布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办理程序和审批结果。大力推进工作过程公开,及时发布重大教育项目和工程实施情况。大力推进工作结果公开,推动教育质量标准、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和教育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开。要公开违法违规事件查处结果。对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办学条件能力、质量水平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让社会了解。今年要进一步推动本科院校向社会发布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积极公开群众关注的信息,对学校重大决策、政策及时宣传,赢得社会理解;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回应,掌握舆论主动权,树立和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声誉。当前,特别要加大高校招生和财务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切实加强师生和社会对招生、财务工作的监督。信息公开,核心是“公开”,关键在“真实”,根本在“监督”。没有“监督”的公开,就可能是不公开、半公开,甚至是假公开。2014年,要改革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引进第三方参与教育信息公开监督。

  三、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们面临的时代命题,是必须完成的崭新课题,也是十分艰巨的历史任务。完成好这一任务,无论思想观念、精神状态,还是知识储备、工作方法,我们都还有许多不适应之处,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现实地摆在每一个教育管理者的面前。我们要以强烈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切实提高认识、增强本领,打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这场攻坚战,实现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

  (一)深化学习领会,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我们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不坚定,就会得“软骨病”。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必须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身体力行。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现实要求,作为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强大思想武器。教育部门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要真心实意学,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认认真真地学习原文,全面系统领会讲话基本精神,着力把握讲话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要联系实际学,紧密联系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更好地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抓住精髓学,坚持把思想方法搞对头,更加自觉地运用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战略思维、底线思维来思考问题、谋划思路、改进工作。要认真学习各方面知识,丰富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打牢履职尽责的素质能力基础。

  (二)增强担当意识,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为官避事平生耻”。担当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品格。教育部门管理干部一定要牢记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事业的责任,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当前,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利益格局错综复杂,改革难度和风险都在不断加大。责任重于泰山。打好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这场攻坚战,缺乏担当意识不行,担当意识不强也不行。我们要敢于旗帜鲜明、较真碰硬,勇于尽心竭力、攻坚克难,善于为党分忧、为民解难。要正确推进改革。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坚持正确推进策略,确保改革取得可预期成果。要准确推进改革。吃透中央精神,立足基本国情,更加富有成效地把教育改革推向前进。要有序推进改革。该国家统一安排的不抢跑,该尽早推进的不要等,该试点的要先行试点积累经验,该得到法律授权的不要超前推进。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教育部门、学校、师生创造的新鲜经验。加大国外先进理念、经验和资源的引进力度,以教育开放促进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要协调推进改革。在教育内部,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改革,统筹推进课程、教学、考试、招生改革。在教育外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有关环节的衔接,主动会商解决重大问题。要务求改革实效,从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最期盼的事项改起,从各个部门、社会各界、师生员工拥有共识的环节改起,从制约教育公平、质量最突出的问题改起,让教育改革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三)强化为民情怀,全心全意服务师生群众。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终是要让教育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我们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必须养成真挚为民的情怀,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把师生需求贯穿工作始终,调研要深入群众,决策要吸纳群众,执行要依靠群众,监督要动员群众。教育部门的党员干部一定要努力在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永远保持为民、务实、清廉本色。要深入基层和学校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师生的想法,发现问题的症结,找到解决的办法。要完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与师生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做好公示、听证,增强决策的透明度,扩大公众的参与权。要善始善终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强化整改落实,推进建章立制。及早谋划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将两批活动有机衔接、深入推进,以严的标准、严的程序、严的要求,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坚决守住阵地,切实维护好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保持校园和谐稳定,是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没有和谐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两亿多大中小学生,其中大部分还是未成年人,确保他们安全上学下学、安心学习生活、健康成长进步是我们的头等大事。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阵地意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要注重形成合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健全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心理干预机制,切实抓好日常管理,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要坚持源头治理,认真解决师生关心的实际问题和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把他们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要完善应急预案,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事先研究制定应对计划和方案,做到全覆盖、能操作、已演练、常更新。教育部将发布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各地各校要认真加以落实。

  (五)加强舆论引导,努力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这既是提高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也是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的现实需要。要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上下功夫。舆论氛围好不好,关键在引导。要更好地唱响主旋律、提振精气神、激发正能量。准确解读教育改革政策措施,理性分析教育改革焦点难点,提高宣传报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要在扩大新闻宣传覆盖面上下功夫。建立覆盖报刊、广播、电视、新兴媒体在内的教育新闻宣传大格局。把网络舆论工作作为教育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发挥微博、微信、社交网络和移动多媒体等新媒体的独特优势,研究网络传播的特点和规律,加强网络信息内容建设,让更多主流舆论和正面信息上网传播,营造良好网络舆论氛围。要在提高舆情应对能力上下功夫。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一定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要求,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尽早发出正面声音,争取第一落点。通过扎实有效的舆论引导,最大限度凝聚改革的正能量。

  同志们,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赋予我们崇高的使命、重大的责任。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谱写教育改革的新篇章,开创教育发展的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教育部要求19大城市制定完善免试就近入学方案

  中国教育报2014年02月18日 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19个重点大城市今年制定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到2015年,重点大城市所有县(市、区)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100%的小学划片就近入学;90%以上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0%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今年制定完善规范免试就近入学方案

  继年初《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后,教育部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聚焦19个大城市,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2014年制定完善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方案。这19个重点大城市包括4个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10个副省级省会城市。这些城市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问题更受关注。坚持一市一案,要求各市要抓住主城区、抓好热点学校、抓住关键环节、抓实重点时段,完善相关政策,提出有针对性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攻坚克难,努力破解择校难题。

 

  2015年100%小学划片就近入学

  在此次印发的《通知》中,教育部明确要求,2014年各重点大城市要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面采取切实举措,标本兼治,破解择校难题。到2015年,19个大城市所有县(市、区)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100%的小学划片就近入学;90%以上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0%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到2016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降到5%以内。没有特长生招生方式的省份不再增设该方式。到2017年,19个大城市95%以上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组织考试及与入学挂钩行为得到杜绝,与择校有关的乱收费得到根治。

 

  坚决切断招收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

  一是不得违反《义务教育法》免试规定。入学工作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19个大城市入学报名工作要在网上进行,要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

  二是不得抢夺生源和举办相关培训班。纠正个别学校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的行为。禁止初中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变相抢夺生源,破坏正常教育生态的行为。任何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

  三是保持治理择校乱收费高压态势。巩固治理乱收费成果,防止反弹。坚决查处个别学校收取择校费的行为,坚决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特别要治理通知家长到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义的择校费的行为。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

 

  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有哪些新亮点

  新华网北京2月6日电 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决定》专门就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行具体部署,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创造了更加有利的制度环境。今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以《决定》确定的“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为导向,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发挥社会参与作用。相应地,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新的改革亮点体现在3个方面。

  第一,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面对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的现实需求,《决定》坚持管办评分离的方向,要求政府更多运用法规、规划、标准、政策、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和支持学校发展,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在适应行政体制改革要求的前提下,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关键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要让每所学校都能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核心是加强章程建设。2015年前全国所有学校都须制定或修订好章程,办学自主权须由规范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所决定,校内外的民主监督制度都要加快建立健全,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第二,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教育领域管办评分离的内涵,就是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根据《决定》的改革新举措,一是要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建立国家、省、市(州、盟)、县四级完整的、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委员会及日常办事机构,将政府业务部门监督评价职能调整到督导部门,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建设专兼职结合的督学队伍,提高督导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新机制。二是要注意发挥社会组织在教育评估监测中的作用,进一步调动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参与教育公共治理的积极性,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监测教育质量,适时将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程序之中,作为完善评估监测制度体系的重要运作方式。

  第三,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为了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国家法律和政策已将民办教育视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决定》提出极具创新性的办学体制改革要点,尤其是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等项举措,将在政策上形成很大突破。目的在于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因此,要继续鼓励各级政府因地制宜采取多样化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支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并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形成并巩固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权威解读

  国务院:深化国家教育督导改革推进管办评分离

  教育部网站2014年02月18日 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同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意见》,旨在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督导条例》要求,强化国家教育督导,改进教育管理方式,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去年7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了加快转变教育管理职能、深入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建立管办评分离的教育管理体制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近期教育督导重点工作,强调要建立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制度保障。《意见》是按照会议要求部署安排教育督导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是经过反复酝酿、研究、讨论、修改,在充分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形成的。

  《意见》共分为四部分、十六条,指出了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在转变教育管理方式中的重要意义,提出了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明确了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主要任务,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教育督导机构建设、督学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按照《意见》要求,要认真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机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引导地方政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要有效开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督导,完善督学队伍管理,实行督学责任制,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科学开展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建立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专业机构提供服务、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专业化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对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科学、系统、权威的评估监测,为改进教育教学、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撑。要完善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结果使用制度,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意见》既是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对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全面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也充分体现了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国家教育督导”、“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的最新要求。《意见》的出台,将对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指导教育督导工作开展、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产生积极重要的影响。

 

  教育部就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管理方式意见答问

  教育部网站2014年02月18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日前印发了《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月18日,教育部督导办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出台《意见》?

  答:(一)教育督导在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教育督导在保障“两基”历史任务完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重大教育政策项目落实、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提高、督促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开展教育质量评估监测、科学服务教育决策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证明,教育督导是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依法治教的重要环节,是保障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对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教育事业发展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督促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指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开展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测评价等,对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学校乱收费、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差、高等教育学术行为不端等长期困扰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教育发展良好局面,对加强教育督导,提出了新的期盼。

  (三)出台《意见》是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强化国家教育督导”、“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这就要求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全面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出台《意见》,从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等方面,对教育督导改革作出指导性的部署和安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直接体现。

  (四)出台《意见》是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的突破口。按照《决定》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就要理顺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政府既要切实履行教育统筹规划、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职责,也要加强教育监督、指导和服务。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是加强教育监督、指导和服务的重要抓手。出台《意见》,强调了教育督导作用,加大了监督检查和有效问责力度,推进了教育督导改革,将对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产生积极重要的影响。

  (五)出台《意见》具备良好基础和条件。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不少经验。201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教育督导条例》,成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在法律法规、体制机制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为深入推进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出台《意见》创造了良好条件。

  问:怎样出台的《意见》?

  答:《意见》出台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研究起草。去年6月底,为做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经过反复研究,起草了《意见》,作为会议的文件材料。二是征求意见。在充分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三是修改完善。去年7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经会议研究讨论,原则同意了《意见》。按照会议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意见》增加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内容,突出了强化国家教育督导、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的要求,形成最终稿。

  问:《意见》有什么主要内容?

  答:《意见》共四部分、十六条,指出了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在转变教育管理方式中的重要意义,提出了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明确了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认真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有效开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督导、科学开展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完善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结果使用制度等,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教育督导机构建设、督学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

  问:《意见》提出的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意见》明确了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总体思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督导条例》,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持的原则和强化国家教育督导、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的要求,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国际经验,建立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政机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提高教育质量的督学体制、科学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体系,形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制度保障。

  问:《意见》提出的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意见》根据教育督导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的三大职能,明确了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工作目标:督政方面,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机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引导地方政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督学方面,完善督学队伍管理,实行督学责任制,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方面,建立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专业机构提供服务、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专业化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对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科学、系统、权威的评估监测,为改进教育教学、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撑。

  问:《意见》提出的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意见》从督政、督学、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结果使用四方面提出了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主要任务,这也是近期我们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

  督政方面:一是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制度,开展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综合督导;二是建立专项督导制度,就一些普遍性问题和教育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三是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工作;四是建立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导制度。

  督学方面:一是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二是加强学校视导队伍建设;三是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和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四是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

  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标准和工具,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制度和对地方政府发展教育事业情况监测制度;二是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现状和实际需要,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三是培育和扶持一批专业评估机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四是加强教育质量监测国际交流,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教育质量监测项目。

  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结果使用方面:一是完善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制度,建立分级发布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报告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的公示、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和复查制度;三是建立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问责机制。

  问:如何确保《意见》落到实处?

  答:为确保《意见》有效落实,《意见》从组织领导、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加强教育督导改革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督导改革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困扰改革的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务求实效。

  二是健全教育督导机构。要合理划分教育行政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责,整合力量,挖掘潜力,尽快组建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办公室,并确保有效履行职责,按照对各级各类教育实施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大职能开展工作。

  三是整合评估监测机构和资源。国家成立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机构,统筹开展全国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工作。要求各地教育部门整合教育协会、学会、教研室以及其他具有教育评估监测职能的机构和资源,实现教育督导部门的归口管理,为系统开展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奠定组织基础。

  四是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完善督学管理制度。各地结合实际配齐专职督学,聘任一定比例的兼职督学,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督学队伍。加强督学队伍培训。探索建立督学持证督导和督学资格制度。

  五是保障教育督导经费。要把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全面加强督导工作提供保障。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地落实《意见》、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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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今年将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

  新华网北京1月24日 根据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点,今年教育部将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现代化监测和教育满意度测评。

  这项措施可被视为“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的重要改革,旨在形成政府管教育、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新格局。

  教育部在工作要点中指出,今年要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学校章程特别是高等学校章程建设,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要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建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督学责任区制度,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要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若干意见,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要“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推动各级学校实行“阳光财务”。

  工作要点重申了此前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内容,包括出台全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实施意见。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推进中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考。印发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制度。

  工作要点也对促进教育公平、改革教育发展方式等作出细化部署。

 

  教育部负责人就《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答问

  编者按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提升计划》)。《提升计划》在怎样的背景下制定的,又有怎样的特殊意义,《提升计划》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是什么,政策上有哪些主要突破点,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就这些问题进行了回答。

  问:社会各界对发展特殊教育、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日益关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对新形势下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做了全面部署,《提升计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党的十八大提出“支持特殊教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多次批示,要求研究加强完善特殊教育的政策措施。

  新世纪以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残疾孩子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有了大幅提高,学前、高中、大学等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办学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但是,我国特殊教育整体水平仍然不高,发展还不平衡。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不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偏低,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待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人民群众对此极为关注,我们必须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特殊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彰显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针对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现状,尤其是解决特殊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和中国残联共同研究制订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殊教育工作重点聚焦在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水平上。随着《提升计划》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推进教育公平,帮助残疾人全面发展、融入社会,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问:特殊教育情况复杂,问题涉及面广,解决的难度大,在这种情况下研制《提升计划》经历了哪些过程?

  答:一是委托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中国教科院对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特殊教育国际比较等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1445个特殊教育学校进行了问卷调查。组织调研组分别到北京、天津、山西、江苏、江西、广西、四川、陕西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先后召开了5次专题座谈会。

  二是会同有关部委对特殊教育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梳理,对拟实施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进行研究。

  三是充分吸收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全国政协教科文卫委特殊教育专题调研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征求了31个省(区、市)相关部门意见,召开了12次各种类型座谈会,听取了两百多名地方有关部门负责人、高校专家、一线特教学校校长、教师和残疾孩子家长的意见。

  五是提交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根据会议精神,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提升计划》。

  问:特殊教育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很多,《提升计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实施《提升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二是建立健全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增强特殊教育的保障能力。三是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增强特殊教育的推动能力。

  通过实施《提升计划》,预期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提升计划》提出了三大任务:一是提高普及水平,特别是对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二是加强条件保障,重点是保障特教学校正常运转和提高办学水平。三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重点是建立完善的特教学校课程和教材体系。

  问:当前发展特殊教育首先是要提高普及水平,让更多的孩子能接受教育,《提升计划》对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有哪些政策举措?

  答:在义务教育阶段,重点解决8万名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通过多种形式,逐一安排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原则上,残疾程度相对较轻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普通学校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在非义务教育阶段,逐步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学前教育,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增设学前教育部或附属幼儿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选择。高等教育,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在高等学校设置特殊教育学院或相关专业,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高等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提供便利。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问:特殊教育运行成本高,《提升计划》对加大特殊教育经费保障力度有哪些制度性的安排?

  答:《提升计划》对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做出了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三年内达到6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目前标准高于6000元的地区不得下调。目前,全国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平均为2100元,为普通学校的3倍左右,调整后将达到普通学校的8倍左右。这次在全国范围内大幅度调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充分体现出国家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力度。

  与此同时,《提升计划》中要求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此举将有助于扩大随班就读的规模,提高保障水平。

  问:残疾孩子的家庭经济条件一般都较困难,《提升计划》对残疾学生资助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提升计划》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在“两免一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二是根据实际对残疾学生提供交通费补助,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三是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四是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少年。

  问:许多特教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招生能力还较为有限,影响和制约特教发展,《提升计划》提出要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请解释一下具体内容?

  答:主要指国家支持的特殊教育两大项目:

  一是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支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急需的基础设施,扩大残疾人接受中、高等教育的规模。支持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师范专业建设,扩建教学设施,提高特教教师培养培训能力。中央投资补助一批学校的建设。同时,针对孤独症儿童的教育需求,鼓励在现有特殊教育学校中设立孤独症教育康复部或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建设孤独症特殊教育学校。

  二是实施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项目。财政部、教育部将从2014年启动实施,支持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加大对薄弱特殊教育学校配备教育教学和康复设施的支持力度。

  问:确保特殊教育质量,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至关重要,请问《提升计划》中制定了哪些有针对性的措施?

  答:在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管理制度方面有四条举措:一是各省(区、市)要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残疾差异大、康复类专业人员需求多、承担随班就读巡回指导任务等特点,可结合地方实际出台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二是完善并落实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三是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四是各地要为送教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

  在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方面有三条举措:一是确定专业准入门槛。研究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制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推动地方确定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指导教师和康复训练人员等的岗位条件。将特殊教育相关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二是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鼓励各省(区、市)择优选择师范类院校和其他高校增设特殊教育专业。鼓励高校在师范类专业中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培养师范生的全纳教育理念和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学能力。三是加强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在职培训。加大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中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的比重。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逐级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和校长、骨干教师培训。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指导、送教上门等特殊教育教师培训。

  问:为让残疾孩子有能力更好地融入社会,《提升计划》在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方面有哪些有力举措?

  答:一是健全课程教材体系。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残疾学生特点和需求,制订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材建设,新编和改编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材,覆盖所有学科所有年级。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增加必要的职业教育内容,强化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

  二是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加强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的制度,促进融合教育。以培养就业能力为导向,强化残疾人中、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特色,建好实习实训基地,进一步加强对残疾学生的就业指导。

  问:《提升计划》出台后,如何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答: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需要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一要加强统筹规划。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要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切实解决制约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要建立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政府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计划实施的工作机制。教育、发展改革、财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落实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确保计划如期完成。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进行评估验收,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和特殊教育保障水平等作为评估验收的主要指标,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达标的县(市、区),不得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教育部网站2014年01月20日)

 

  各地动态

  上海:政府埋单提供免费看护解小学"晚托"难题

  《中国教育报》2014年2月17日学校禁办“晚托班”后,学生放学后的看护需求仍很大。孩子下午3点多放学,双职工家长下午5点才下班,中间的一两个小时孩子怎么度过?上海市教委近日宣布,新学期公办小学将提供免费放学后看护服务,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都可申请参加。新政一出台,即引发各界热议:“晚托班”何以变成了“放学后看护”?为学生提供怎样的看护服务,怎样减轻学校和教师的负担?“政府埋单”如何落到实处?

 

  “晚托班”变身“放学后看护”

  曾经有一段时间,上海市小学生放学后可以在学校参加“晚托班”,进入绘画、器乐、体育等兴趣小组,直到家长来接。“晚托班”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学生需要交费,补贴给学校和带班教师。有人举报“晚托班”是教育乱收费,不仅滋生变相补课,加重学生课业压力,还给家长带来经济负担。2006年,上海推行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晚托班管理费”被取消。

  关停“晚托班”虽然做起来容易,但很多家长依然有下班前找人看护孩子的需求。不管交给保姆带,还是委托商业性质的托管机构,都要花费不菲的费用。上海教育部门顺应家长呼声,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确保有需求的学生都得到看护。通知通篇没有出现“晚托”字样。上海市教委一位负责人表示,上海要推行的是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与以往的“晚托班”有着本质区别。

  “以前,‘晚托班’可以名正言顺地收费,但‘放学后看护’则是公益性质,不向家长收费。与此相应的,‘晚托班’的举办主体往往是学校,而‘放学后看护’则属于社会服务范畴,不能全部推到学校身上,需要社区学校、公益机构、志愿者等社会各界携手努力。”这位负责人说。

  可以说,上海公办小学由此进入了“后晚托班”时代。

 

  提供至下午5点的有限看护服务

  上海提出,放学后看护服务的学校要覆盖所有公办小学,包括九年一贯制、十二年制学校的小学部有需求的学生。遵循的原则为家长申请、学校审核、统筹安排、有限服务,看护服务时间一般为放学后到下午5点。

  在看护服务内容方面,上海明确,以保障学生安全为主,安排做作业、自习、游戏和课外阅读等活动,可与组织城市、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相结合,但不得将看护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政府埋单”如何落到实处?

  上海市鼓励各区县、街镇社区学校或其他社区服务公益性机构承办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与学校共同落实场地、安排人员、组织实施、支付费用等。对这种看护模式,学校只要实施基本的管理,基本不需花费额外的人力代价。

  根据上海市教委先期对全市各公办小学的情况排摸,目前,上海市公办小学87%有各种形式的放学后看护服务。上海在推出小学生放学后看护新政时明确,开展看护服务不得向家长收取费用,相关费用将作为教育经费支出,由政府“埋单”。学校为此额外付出的人力与物质成本如何分摊,“政府埋单”如何落实,成为各学校普遍关心的问题。上海市教委表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开展放学后看护服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足额安排,确保参与服务人员的劳务所得,支持放学后看护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

 

  浙江将成立全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

  中国教育新闻网2014年02月17日浙江省教育厅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教师培训质量管理工作发出通知,强调要严格培训项目专职管理人员制度,严格参训纪律管理,严格培训承诺落实,严格学员学习过程评价。

  浙江省教育厅强调,要严格教师培训过程管理,严格培训项目专职管理人员制度,所有培训项目都必须配备专职班主任。要严格参训纪律管理,学员参训一般不予准假,确有特殊情况请假的,将在培训学时记录中扣除相应缺课时间。学员参训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应立即终止其培训,不予结业、不计学时(学分)。

  浙江省教育厅还提出,要建立参训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相互评价、相互制约机制,完善评价体系;省级要成立浙江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统筹、指导和实施对全省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质量监控。

 

  四川省教育厅2014年将启动并完成八项改革项目

  四川新闻网2014年2月19日 教育厅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省委对新一轮改革内容的总体部署和对加快教育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大改革力度,从五个方面20项任务加以全面推进,结合实际,2014年将启动并完成8项教育改革项目。

  一是制定并适时公布我省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二是改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科学设置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程序及其办法。

  三是启动义务教育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健全科学便利的小学升入初中制度及招生入学办法,通过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方式,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缓解城市“择校热”。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毕业升学办法,改进中考方式内容,适度扩大省一、二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公费生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并达到50%以上。

  四是进一步推行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扩大高职单独招生院校和规模,在高职单招和对口招生部分专业实行“知识+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五是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向民族地区薄弱学校辐射,加快省级优质教育资源平台建设,远程直播教学辐射民族地区学校达到180所。

  六是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在“两免一补”基础上,免除义务教育学生作业本费,免除73万名中职学生、45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3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及民族地区在园幼儿保教费,为3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发放生活补助。

  七是开展第二批省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八是推进“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建成30个左右国家和省“协同创新中心”,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值占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值的比例超过30%。

 

  天津出台教育督导条例督导报告

  《中国教育报》2014年2月12日《天津市教育督导条例》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六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一是明确了教育督导的范围和内容,对市、区县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内容作出规定。二是明确了教育督导机构及职责,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督导工作,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独立行使督导职能。三是明确了督学的相关管理制度,在督学的任命、聘任和管理等方面,对上位法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四是明确了教育督导活动的形式、内容和程序,对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三种督导形式的实施频次、程序和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五是明确了教育督导意见的产生程序和结果应用,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将督导报告作为教育决策和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六是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责任,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和被督导单位及工作人员违反条例,都将按照相应规定处理。

 

  成都出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成都晚报2014年2月20日 近日,成都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力争到2020年,建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优良、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以下是相关解读。

  关键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行为失范 评先评优、资格注册、业绩考核一票否决

  此前,成都市教育局出台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实施定期完成暑期师德集中学习和师德测评活动,并将测评结果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教师职业道德失范者实行一票否决。“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就是用正面引导和制度约束相结合的方式规范教师行为。”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着力营造新型师生关系。为什么会这样说呢?以往教师站在讲台上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教师应该和学生建立一种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

  关键词·专业化水平提升 教师全员培训 每五年一周期且不少于360个学时

  2012年,成都市启动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鼓励和支持教师攻读教育硕士、教育博士。同年还启动了“双名工程”,到2013年,全市95个工作室(75个名师工作室、20个名校长工作室)已全部成立并挂牌运行。“《实施意见》提出了实行每五年一周期且不少于360个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等制度,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今后,聘请的具有合格资质的外籍教师,不仅将像目前一样承担语言教学工作,还可能会聘请外教担任物理、化学等学科的教学,甚至可能会聘请外教来担任管理工作,例如青羊实验附小就聘请了一位外籍教师担任学校顾问。

  《实施意见》提出在国(境)外设立一批教师培训和实习基地,每年选派骨干教师赴国(境)外交流培训,促进成都汉语教师外派数量的持续增长。截至2012年,全市校(园)长、教师到海外参加培训及考察1266人次,境内国际化专题集中培训9966人次,海内外师生交流互访14129人次。

  据悉,教师培训经费将列入财政预算,幼儿园、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将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市级财政每年对市教育局4万多名教师的培训投入保持在3300万元。”

  关键词·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县管校用” 2020年基本实现县域内教师无校籍管理

  截至2013年,全市已有16个区(市)县成立了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共20957名教师纳入“县管校用”范畴。其中青羊区(微博)、高新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大邑县等5个区(市)县的义务教育段教师(共计12666人)100%纳入。

  根据《实施意见》进度安排,到2020年,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实行县管教师总量、岗位结构和教师身份,学校按岗配置、使用和考核教师,基本实现县域内教师无校籍管理。

  为达到《实施意见》要求,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城区(含县城)学校校长、副校长在同一学校任职时间超过9年的,首先交流到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任职;每年在县域内教师交流人数不低于应交流人数的15%,骨干教师交流人数不低于同级骨干教师人数的15%。同时,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要具备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关键词·打破教师铁饭碗 教师资格准入 全面实施定期注册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2015年起,教师资格认证考试将首次实现全国统考,并为“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设定了3年的有效期。《实施意见》提出要认真落实《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考试,全面实施教师定期注册制度,建立成都市教师职业信用系统,不断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品行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据了解,截至目前,成都市约有200名教师进入了退出程序,其中有11人待岗、有15人转岗、有164人依法解聘。实行对教师资格证的动态管理,打破了教师安于现状心理,一张教师资格证终身受益的时代已经不复存在。

 

  海外传真

  英国教育大臣将率专家团到中国取经如何教数学

  新华网伦敦2月19日英国教育部18日在网站上宣布,由英国教育大臣伊丽莎白·特拉斯率领的数学教育专家代表团将访问上海,学习当地中小学校的数学教学经验。

  专家团将于下周启程,计划在上海访问3个中小学校以及师范学院,实地考察学校的数学课程,获得数学教学方法的第一手经验。此次对上海的访问是英国政府努力提高数学教学质量的最新举动。

  根据英国教育部提供的数据,2013年,在世界经济论坛对148个国家和地区进行的数学和科学教育质量竞争力的排名中,英国名列第50位。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去年底发布的国际学生能力评估报告显示,中国上海学生数学、阅读和科学三项得分均排名第一,而英国学生没有任何科目进入前20名,其中数学成绩排名第26。

  特拉斯说:“在全球范围来看,上海的数学教育遥遥领先。英国的新课程将借鉴中国的经验,如较早开始学习运算法则,记背乘法表与练习多位数除法等。”

  她说,如果英国人不改变学习数学的态度并学好数学,这最终会影响到英国的经济发展。

  英国工业联合会2013年的一项调查显示,30%的英国企业对毕业生的计算能力不满意。三分之二的企业雇主希望学校提高数学和科学教育质量。

  英国去年曾组织类似代表团访问上海,其成员是来自英格兰46所学校的校长和老师。

 

  澳大利亚教育部长呼吁教师准入标准应更加严格

  中国教育新闻网2014年02月18日 据澳大利亚悉尼晨报近日报道,澳大利亚教育部部长阿德里·安皮科利在一次政府报告发言中表示,新南威尔士州需要执行更严格的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尽管当前教师行业准入标准已经很严格。

  安皮科利继上周访问芬兰之后,认为作为世界领先的教育体系之一,澳大利亚必须具备一支训练相当有素的教师队伍以保障高质量的教育水平。

  根据联邦政府将于明年实施的最新教师培训指南,高中毕业生将被要求至少在3门HSC(高中毕业考试)科目的成绩超过80分才能有资格进入教师这一行业进行学习。然而,安皮科利在参观了芬兰的教室以及同芬兰的教育官员会见之后认为,澳大利亚的教师准入标准应该更加严格。

  悉尼大学副校长迈克尔·斯宾塞则认为,政府应该关注的是谁更有资格担任教师,而不是谁有资格进入教师行业学习,“我认为新南威尔士州教师质量问题并不是大学能够解决的,而应该由这些教师的雇主——新南威尔士州政府解决”。

 

  研究与评论

  纽约市教师评价与发展新体系解读

  陈永生

  自2013年9月1日开始,纽约市使用“教师评价与发展新体系”来评价全市所有公立中小学的教师。本文尝试对此做一比较全面的介绍。

  一、“纽约市教师评价与发展新体系”的出台

  1.什么是新体系

  所谓新体系,是相对于纽约市已实行了六年的教师评价旧体系——“年度职业表现评定”(Annual Professional Performance Review)而言。六年中,旧体系的弊端已逐渐显现,主要表现为:评价等级设置过少(只有满意与不满意两个等级);评价结果对大多数教师的切身利益影响不大,导致评价失去应有的激励、导向与诊断功能。在此背景下,2013年6月,纽约市教育局正式出台了“教师评价与发展新体系”(DOE'S Teacher Evaluationand Development System),新体系的英文简称”Advance”,中文译作“发展”,体现的是“评价促进发展”的教育理念。纽约市教育局推出新体系有两个目的:一是通过学生学业成绩以及教师教学技巧和表现方面有价值的信息,来提升教师的教学效果,并帮助所有学生做好就业或升人高等院校的准备;二是帮助教师实现“为了每位学生,让自己成为每间教室的有效教师”的愿景(vision of an effective teacher in every classroom for every student)。新体系试图使用多种测量手段,包括教室实践观察(observations of classroom practice)、检查教师教学材料(reviewofteachers’artifacts)、学生学业成绩(student outcome data)以及学生反馈(student feedback),来为教师、学校领导和学生家长提供在教学效果方面较以往更准确的理解。

  2.新体系的核心理念与原则

  为确保新评价体系能被社会各界广泛接纳,纽约市教育局在新体系的框架构建、量表编制、试点工作等方面一直恪守一些核心理念和基本原则。新评价体系的理念表述如下:

  理念一,相信所有学生都能成功,无论他们的生活环境如何。

  理念二,相信教师是影响学生学习的关键人物。

  理念三,相信学校领导有能力在他们的校园内推动必要的改变:有效执行教师评价与发展实践。

  基本原则包括以下七条:

  (1)为教育者提供有价值的指导意见;

  (2)支持教育者的专业发展;

  (3)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学校层面的自治管理;

  (4)提供可信与有效的测量;

  (5)评价过程公正客观;

  (6)理解尊重教育者;

  (7)评价方案切实可行。

  3.新体系实施的前期准备

  美国纽约市政府决定:自2013年9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使用新评价体系对所有公立学校的教师进行评估。新评价体系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学术要求高,为此,纽约市相关部门在三年时间里做了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

  (1)通过相关法律

  2010年5月,纽约州通过了3012—c教育法案,这标志着“必须对纽约州的教育工作者的评价和支持做出重大改变”有了法理基础。该法案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多项措施的使用,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创造出一个比以前的“满音/不满意”评价体系更加严格、更加公正、更加准确的评估教师效能的机制。

  (2)依靠学术研究

  多数学者认为:现代教育评价,无论是质还是量的方面,常以教育统计和测量理论为基础,而衡量评价工具的好坏主要看两个指标:信度和效度,这说明一个科学有效的评价工具的诞生是以严谨的学术研究为前提的。从笔者所获取的相关资料来看,“纽约市教师评价与发展新体系”的构建得益于有关“教师教学效能”方面的学术研究,这些学术研究侧重于“教师对学生学业的影响”。此类研究主要有三个:一是“确保公正可信评价有效教学——来自有效教学评价项目三年研究的终极发现’’(由“比尔和梅琳达基金会”提供支持);二是“不可替代”,由TNTP研究团队完成,该研究报告分析了包括纽约市在内的四个城区学校中教学最有效的教师经历,发现那些教学高效的老师与教学表现最差的老师一样倾向于从城区学校离开。报告给出了为改进学生学业成就如何挽留最有效教师的建议;三是“教师教学效能的测量”,由“RANDEDUCATION"研究团队完成,其系列研究简报探索了以多种途径来测量影响学生学业成就的教师教学效能。此外,还有一些研究探索包括:教师的评价与发展对教师教学实践的影响;教师评价与发展的工作原理等。

  (3)多方沟通论证

  由独立、专业的教育评估公司研发的“教师评价与发展新体系”初稿出炉后,纽约市教育局多次召开研讨会,广泛征求教师工会、法律人士、政府官员、教育专家以及学校领导的意见。其中,与教师工会的沟通显得尤为重要。美国的教师工会是一个代表教师合法权益的组织,由于其人数庞大,在美国民主政治生态中是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因此,纽约市教育局与教师工会在评价内容、评价主体、评价过程、教师权益保障以及如何帮助处于“待改进”和“无效率”等级老师的专业成长方面,进行了数轮的沟通与谈判。在教育评估公司多次修改评价方案后,各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了新版评价方案。

  (4)推进试点工作

  纽约市教育局自2010年以来在三年多的时间里,用与“教师评价与发展新体系”相关的多种评价量表进行了试点。

  2010—2011学年度,纽约市有20所学校参加首批“教师效能”(Teacher Effectiveness)试点,目的是测试一种与纽约州3012—c教育法案相适应的教师评价与发展方法。

  2011—2012学年度,评价试点拓展到全市五个行政区、六个教学网络组织、75个学区的所有年级,参加的学校多达106所。第一个年度“全市教学预期”(Citywide instructional Expectations)计划亦开始在试点学校实施,参与该计划的教育者都在为即将到来的课程与教学转变做好工作嵌入式准备。

  2012—2013学年度,参与评价试点的学校已达到200所,涵盖了全市五个行政区、12个教学网络组织的所有年级,涉及的人员多达8500名教师和学校领导。同时,纽约市教育局启动了35个教师团队、10个实验室网站,来发展新的与“普通核心理念”(CommonCore)相适应的测量学生学习的评价方案。第二个年度“全市教学预期计划”在所有学校得以执行,它在执行与“普通核心理念”相适应的单元教学和使用通用语言有效教学方面,为全体教育者提供了持续的练习。另外,参与强化训练周期的全市网络教学团队,其工作重点则是帮助学校学会使用Danielson“教师评价与发展框架”量表。

  通过这些试点工作,84%的受访校长认为,新评价模式能让学生从任课教师处获得更大收获。教师们也认为,新评价模式促使他们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观察学生学习、分析教材以及讨论如何教学上,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还有教师认为,现在整个学校都在谈论用通用的语言以及核心关键点进行教学。对校长及教师的问卷调查反馈显示,绝大多数教师赞同实施新评价方案。

  二、新体系的主要框架与基本内容

  “教师评价与发展新体系”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即“教师教学实践测评”(Measures of Teacher Practice)、“全州统一测评或其他可比的测评”(State Assessments or Comparable Measures)以及“校本学习测评”,(Local Measures Of Student Learning)。三个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60%、20%、20%,每位教师的年终评估成绩由这三个部分的原始成绩总和而成(百分制),并根据成绩做出等级评价,分别是:(1)91—100分为“高效率”(highlyeffective)、(2)75—90分为“有效率”(effective)、(3)65—74分为“待改进”(developing)、(4)0—64分为“无效率”(ineffective)四个等级,类似于中国的“优、良、中、差”。。

  1.教学实践测评

  不难看出,新体系中“教学实践测评”所占比例最大,地位十分重要。纽约市教育局为客观、准确评价教师的“教学实践”,采用了Charlotte Danielson的“教学框架”评价量表(FrameworkforTeaching)进行评价。最早的“教学框架”评价量表诞生于1996年,其后分别于2007年、2011年进行了修订,最新版评价量表于2013年6月修订完成。量表供观察课堂的评价者使用,包括四个维度,分别是:(1)计划与备课(Planning and Preparation)、(2)课室环境(TheClassroomEnvironment)、(3)课堂教学(1nstruction)、(4)职业责任(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ies)。其中,第1、4两个维度共占25%,第2、3两个维度共占75%。需要说明的是,量表中的每个维度均存在多个细项,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表1 “教学框架”评价量表(The Framework for Teaching)

维度1  计划与备课

a.对教学内容与方法的了解

b.对学生的了解

c.设置教学结果

d.对设计评估学生方法的资源的了解

e.条理清晰的教学设计

f.学生评估方法的设计

维度2  课室环境

a.创造一个尊重和友好的环境

b.建立一种学习文化

c.管理课堂秩序

d.管理学生行为

e.组织教学空间

维度3  课堂教学

a.与学生交流

b.使用提问与讨论的技巧

c.学生学习过程的参与度

d.教学中评估的使用

e.展示灵活性与应对能力

维度4  职业责任

a.教学反思

b.维持教学准确性记录

c.与家长沟通

d.参与专业团队活动

e.专业成长与发展

f.展现专业水准

 

    鉴于通过课堂观察,对教师教学做出评价难以避免存评价存在主观因素,Charlotte Danielson在“教学框架”评价量表中,除了对每个维度的内涵与结构做了清晰的解释外,还对四个维度的每个细项给出了具体评价标准、关键属性(Critical Attributes)、可能示例(Possible Example),供评价者参考。评价者要利用此量表对被观察者在每个细项上给出具体分数,最后得出总分。另外,学生问卷调查于2013—2014学年度开始试点,其结果将成为教师“教学实践测评”的一部分(占5/60),2014—2015学年度学生问卷调查全面实施。

  2.“全州统一测评或其他可比测评”

  “全州统一测评或其他可比测评”,数据相对客观、真实可信,便于统计分析。由于教师的任教年级与科目存在差异,此项测评有以下几种情况:

  (1)根据纽约州法律,1—3年级学生不参加州统考,4—8年级的学生英语和数学必须参加全州统考,因此教这两门学科的老师,其教学成绩要接受这种评估。不过,成绩的评价依据越步率(Growth),而非原始成绩。教育评估部门会根据教师教学成绩的进步率给出评价分数。

  (2)以州考为导向科目,如:4—8年级科学、3年级数学和英语、高中核心课程等,可参加“纽约州其他公认的可替代考试”、“纽约州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成就测试”或“里根思考试”(针对高中核心课程的州际标准考试,尤以纽约州为代表)。

  (3)没有州统考的科目,如:体育、音乐、美术等,其任课教师的评估由校长从下列备选方案中选择:

  方案1 以“普通核心”(Common Core)课程标准为基础的纽约市学生学业表现评定方案(例如研究报告)

  方案2 第三方评价方案(目前纽约市学校普遍使用)

  方案3 基于在全州评价中取得显著进步学校团队的小组评价

  另外,纽约市教育局目前正在讨论一个新的方案:“学生学习目标”方案(Student LearningObjectives),该方案由纽约州政府制定,包含关于课程、学科以及评估方法的所有细则。

  3.“校本学习测评”

  此项测评首先要确定考试方案,通常是由“学校委员会”(School Commits)从教育局提供的选项中选择一个“校本考试”的方案,并向校长推荐。校长可以采纳该方案,也可以拒绝“学校委员会”推荐的方案,并申请默认选项(一个被进步学校普遍采纳的评价方案)。选择默认选项通常在两种情况下发生:(1)校长认为学校委员会的建议不合适;(2)学校委员会不同意校长的其他方案。“校本学习测评”方案须在每个学年度开始后的9月9日前确定。

  鉴于“学校委员会”担负选择测评方案的重要责任,委员会成员名单必须在每个教学年度开始的第一周即被确定。确定的方式是:第一步,由校长从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或教师中挑选四位;第二步,由教师工会(UFT)轮值主席认定。

  4.其他构成要件

  所有教师会在下一个教学年度到来之前(9月1日)收到一个最终等级评定,其中的规定是:(1)教师“教学实践测评”等级应在学年度结束前的6月份确定;(2)校长是学校年度评价工作的领导,助理校长和管理人员可以作为学校评价团队的成员,他们的资格将由教育局通过相关培训后考核认定;(3)被评为“待改进”和“无效率”两个等级的教师必须在下个年度参加“教师业务提升”计划,该计划将为这些老师提供清晰的反馈意见、明确的奋斗目标和专业提升的时间表;(4)所有获得“无效率”等级的教师,将在下个教学年度中,获得一个来自独立核验员客观、公正评价教师教学实践的课堂观察机会。

  三、新体系的实施过程与保障

  1.召开相关会议

  (1)预备会议(Initial Planning Conference)

  预备会议按规定必须在每个学年的9月3日至10月25日举行。此项会议中,校长(评价者)将与每位教师进行一对一的沟通;教师将通过“教学框架”评价量表对自己的教学实践进行自评,同时还会设定2—4个形成性专业目标,目的是指导教师的教学决策和教学方法,以便让所有学生的学术成就最大化。会上教师还需选定对自己课堂观察的方案(方案一:正式观察”Formal Observation'’;方案二:非正式观察”Informal Observation'’),完成并签署“教师评价(方案)选择表”。

  (2)观察前与观察后会议(Pre and Post—Observation Conferences)

  如果教师选择正式课堂观察,这两项会议都必须参加。非正式观察则自行决定。

  (3)学年度总结会议(End of Year Conference)

  在此会议上,学校管理者要与每位教师讨论该教师一年当中的教学表现证据以及改进教学实践的方法。同时,会议允许管理者采集该教师的有关信息并告知其本人基于“教学框架”评价量表得到的“教学实践测评”最终等级。

  2.实施课堂观察

  (1)正式观察(至少1次)

  包括三个环节:观察前会议——课堂全程观察——观察后会议,整个过程在40天内完成(课堂全程观察与观察前会议不能在同一天)。正式观察的要素有:在观察前会议上,评价者与任课教师一对一地讨论课堂观察的课程内容、时间。教师提供不多于8份教学材料①(Teacher Artifacts)供评价者检查,这些材料将作为校长给出的评估报告的一部分,如果认为有必要,校长还可要求提供附加证据。在任课教师同意的前提下使用录像记录教学过程。在观察后会议上,学校管理者要与任课教师讨论使用“教学框架”评价量表所获得的观察结果。

  (2)非正式观察(至少3次)

  包括两个环节:课堂观察、评价反馈。课堂观察环节不必事先通知任课教师,每次观察至少15分钟,次数不限。在征得教师同意的前提下可录像。评价反馈环节要求每次课堂观察后要将反馈意见以电子邮件、书面信件或会议等方式提供给任课教师。观察结束后的最终观察报告要在90个工作日内提供给教师并存档。

  3.学生问卷调查

  作为教师教学有效性的重要体现——学生,其课堂感受和学习状态越来越受到教育研究者的密切关注。一个由剑桥教育(Cambridge Education)和哈佛大学Dr.Ronald P.Ferguson教授共同研发的受到学生广泛信任,并通过学生反馈来测量教师教学实践的学生问卷调查(The Tripod Student Survey)(简称“7C'’),开始用于新评价体系,并成为教师“教学实践测评”的一部分。问卷调查只适用于3—12年级的教师。2013—2014学年度开始试点,但不计人等级评价。2014—2015学年度开始,问卷调查结果将会占教师“教学实践测评”部分的5/60。不过,学生人数不到10人的班级不实施问卷调查,目的是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生问卷调查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考察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1)关注学生(Care about students),譬如教师鼓励我做到最好;(2)掌控秩序(Control behavior),譬如课堂忙碌而有效;(3)答疑解惑(Clarify lessons),譬如我学习遇到困惑时老师总能想办法帮助我理解;(4)让学生接受挑战(Challenge students),譬如老师要求我们用自己的思考方式来回答而非仅仅记住某些东西;(5)吸引学生(Captivate students),譬如老师的讲课能吸引我的注意力,我不会感到枯燥;(6)与学生协商(Confer with students),譬如老师会给我们充足时间来表达自己的思想;(7)巩固知识(Consolidate knowledge),譬如老师每天都会将我们所学知识归纳总结。

  4.落实改进措施

  (1)独立核验员(Independent Validator)机制

  获得“无效率”等级评定结果的教师,将在下了个教学年度内,由教育局派出的独立核验员作进一步的课堂观察。独立核验员的工作是核验学校领导对教师的等级评定,独立核验员对“无效”老师进行三次全程课堂观察(也可观看教师课堂教学录像,由独立核验员自己选择),最终做出独立判断。独立核验员有权修改原评价结果,并以核验员结果为准。为确保客观公正,独立核验员不得与被观察教师或(原)评价者接触,也不得在等级评定结束前做出任:何相关评论。教师如果连续两年获得“无效率”等级评定,将被要求从教师体系中退出。

  (2)“教师改进计划”(Teacher Improvement Plans)

  对于所有最终评价等级被评定为“待改进”和“无效率”的教师,将收到一个在下一学年度举办的为期10天的“教师改进计划”(TIP),“待改进”老师与教学高效的老师将在预备会议上进行“一对一”的交流。

  5.提供相关支持

  为进一步训练所有教育者,使之具备符合3012—c教育法案所要求的新实践和新行为,纽约市教育局自2012年开始将此项工作提升到了执行层面。2013年春季,纽约市教育局推出了一个强大的支持系统,以确保所有的校长、助理校长以及教师都能在2013年的秋季到来之前,为新体系的实施做好充分准备。这个支持系统的关键要素包括五个项目:

  (1)面向全体教师和校长的“王作嵌入”式专业发展计划。纽约市教育局相信,教育者将专业发展“嵌入”到他们的日常工作中会有很大收获,因为,教师们与同辈或管理者就高质量教学的专业交流,不仅有助于提升专业素养,还能相互分享与支持。

  (2)集中提供的有关教师实践题目和“新体系”核心成分的专业发展计划。纽约市教育局已经为教师和校长进一步学习“新体系”,准备好了一连串专业发展的训练机会。这些训练一般是在校外进行,而且需结合Danielson's“教学框架”评价量表中强调的合作参与性原则以及公平性原则,对教师的教学实践进行客观评价,并为教师提供有效反馈、支持以及其他的新体系所涉及的核心内容。

  (3)符合“普通核心标准”并能精确权威评价学生学业的专业发展计划。从2013年夏季开始,为教师和学校领导提供给了一系列针对如何选择学生学业测评方案的培训。

  (4)越来越多的在线专业发展模块、研讨会和教学资源,使教育者对“新体系”的理解达到共同一致。纽约市的教育工作者可以访问“ARIS Learn”(Achievement Reporting and lnnovation System)在线学习平台,并利用其中的资源,这些资源能给教师和学校领导、个人或团体提供高质量专业发展的经验。

  (5)解答纽约市教育者疑问的服务平台。教师、校长、网络团队成员以及项目主管,如果对3012—c教育法案或者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疑问,都可以给纽约市“新体系”服务平台发邮件。

  (6)除上述项目(计划)支持外,纽约市还提供了多个层次的人员支持,保障了新体系的顺利实施。这些人员支持的结构图示如下:

 

 

  四、结语

  纵观整个新体系,从其构想的提出,到试点工作的展开,再到全面推进新评价方案,有两个特点非常明显:

  1.评价是在不断发展的

  评价的不断发展体现在多个方面。

  (1)旧评价方案被新评价方案完全取代。首先,旧体系只有满意与不满意两个等级,新体系则调整为四个等级,这种变化使得评价的结果更精确,更能激励被评价者。其次,旧体系中学生的成绩与评价结果没有关系,新体系中学生的成绩则占教师评价总等级的40%,这使得教师更关注自己教学的有效性,从而使评价发挥其导向和诊断功能。第三,旧体系中的评价主要是自评与同行互评,缺少客观性,新体系中的评价主要是他评,评价工具则是量表,其信度和效度均可信赖。第四,旧评价体系缺乏退出机制,即便教师被评为不满意,只要教师主动离开该学校,校长通常会给这位教师较高评价。新评价体系则从法律层面规定了:连续两年被评为“无效率”等级的教师必须从教师队伍中退出。

  (2)新评价体系本身一直在不断完善。新评价体系中的评价教师教学实践的“教学框架”评价量表,从1996年诞生后,先后经历了三次修改,修改或者是因为量表中的某些表述不恰当,或者是因为社会对教师责任的认识有了新变化,或者是因为课程标准有了重大改变等。另外,将学生问卷调查纳入教师教学实践部分予以评价,则让整个评价体系显得更加完整、全面和客观。

  2.评价的目的是要帮助每个人发展

  从新体系的整个实施环节来看,评价不仅是一种手段,更是一种目的,其目的就是要帮助学校中的所有人,让所有人从评价中受益。

  对校长、助理校长而言,通过培训、认证成为学校评价团队的成员,提升了自己对高效教学标准的把握,促进了整个学校管理水平的提升,客观上也就帮助了教师和学生的成长。

  对教师而言,新评价体系能使自己的课堂教学情况得到真实客观的反馈,如同获得了一面反映自己教学实践的镜子。获得“高效率”等级的教师,会因此强化对自己教学工作的肯定与认同,从而进一步地激励自己。获得“有效率”和“待改进”等级的教师,也能从评价中发现自己的长处和不足,明确以后改进的方向。即便是获得“无效率”等级的教师,也会因为有“独立核验员”机制的存在和“教师改进计划”的实施获得具体的帮助。

  对学生而言,他们所获得的帮助来自于每位教师教学效能的提升,这恰恰是上述新评价体系的目的所在。

  目前,纽约市教师评价与发展新体系已开始正式实施,实施的效果如何?是否如预期的一样?实施过程中又会出现哪些问题?这都需要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以及相关的研究才能得出答案。但不管怎样,笔者相信新体系必将使纽约市的教育生态发生改变。因为,它促使教师更加关注如何才能有效地教学。学生将因此获得更大的学业成就,实现纽约市教育局“孩子永远优先!”这一承诺。学校领导也会将更多时间投入到课堂观察中。

  摘自《考试评价》2014年01期

 

  基础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研究述评

  李伟涛

  满意度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自上世纪 70年代开始许多发达国家开始研究顾客满意度并形成模型,90 年代开始满意度逐渐引入公共服务领域。我国公共服务满意度研究是伴随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及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应用而兴起的。基础教育是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具有自身的特性,并且在社会转型背景下面临深层次挑战,政府层面、学校层面、社会层面及个体层面的影响因素交织在一起,满意度导向的基础教育公共服务绩效评估、舆情分析及其改进研究的意义突显。本文旨在通过对基础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研究的述评,以期为我国及区域基础教育满意度测评思路方法的构建与应用提供借鉴。

  一、满意度:评估研究的一种新取向

  本世纪以来尤其是 2010 年以来,基础教育质量评估研究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并与政策改进相关联分析。PISA(国际学生学业成就测试)、TIMSS(国际数学和科学评测)、绿色指标(上海市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综合评价)、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生心理健康调查、学生创新素养评估、学生问题解决能力评估以及基于评估的问责改进等研究已占居教育研究领域的重要分量。这些研究聚焦学生学习和发展,分析区域层面、学校层面和个体层面的诸多影响因素及其因果或相关关系,有助于了解学生素养水平和发展特征以及影响因素。但上述这些研究尚不能涵盖基础教育质量评估的内涵,缺失社会公众、家长对教育质量的评估。社会公众、家长视野下的教育质量评估与学业质量评估,不只是评价主体上教育受众方与提供方的差异,在深层次上是价值取向的差异。

  社会公众、家长满意度与学业质量同属基础教育公共服务绩效评估的重要维度,满意度作为一种评估研究的新取向,基本要义包括:(1)反对“学业至上”价值取向。苏启敏从造成我国基础教育普遍存在的应试焦虑的认识根源出发,认为有必要澄清学业成就与学习成就概念,价值取向上要从学业至上向社会满意转变,否则会导致人才培养上的误区;(2)学生家长是教育服务的“顾客”。这是国际上新公共管理理论运动下的思想,其基本观点是 1992 年“重塑政府大师”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布勒在《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提出的服务提供者应及时倾听回应“顾客”的意见、需求;(3)绩效评价是政府与公众互动的过程,公众参与评估有助于建立教育治理机制,促进对政府的问责和教育管理的科学民主。

  满意度评估取向的引入,使得与基础教育质量相关的诸多概念的关系得以深入探讨和澄清。具体包括:(1)教育质量、学业成就与学习成就及社会满意度。苏启敏指出“学习成就”不仅包括“学业成就”,还包括了学生日常活动所体现的基本素质,而基于学生在成长过程中的诸多不确定性、社会环境的复杂性,仅仅通过评价学生的“学习成就”并不能完全知晓社会各界对学校教育质量的满意度。(2)基础教育公共服务绩效与基础教育质量。《2012 年上海教育发展报告》在辨析公平、质量、公共服务等概念基础上,根据世界上基本公共服务改革趋势提出基础教育公共服务绩效追求的目标是基于公平的质量,关注每一个学生,办好每一所学校,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只有这样才能办出人民满意的教育。(3)学校质量、儿童幸福与父母满意度。2011 年英国学者 Stephen Gibbons 和OlmoSilv 在基于证据的研究基础上提出学校质量评价分数往往影响家长的满意度,但学校质量与学生

  在学校里的幸福感并非都高度相关。(4)教育问责与学生成绩。OECD 对 PISA2009 测试结果的研究表明,在学校通过向公众发布成绩数据的方式为自己的教学成果负责的国家中,对资源分配有更高自主性的学校的学生表现往往要比自主性低的学校好。在那些没有这样的问责机制的国家中,对资源分配有更高自主性的学校的学生表现往往更差。这些概念、关系的讨论有助于我们更为深入地认识教育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寻找改进基础教育公共服务的策略。

  二、多学科视角的研究

  基础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研究尽管兴起时间不长,但研究视角已呈现多学科特征。社会学、教育学、管理学分别从各自学科特有的立场、所关注的内容以及优势方法对基础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进行研究。多学科视角的研究为分析基础教育公共服务的影响因素提供了多元理论基础,也为系统构建基础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测评思路框架提供了指南。

  1.社会学视角

  社会转型背景下的教育公平问题是一个政策问题,也是研究领域探讨的焦点之一。2013 年张娜等学者发表关于的家庭经济社会地位对教育满意度的影响的文章、2011年胡平等学者发表的关于城乡户籍制度对义务教育满意度的影响的文章,是典型的基于社会学视角的分析。其分析的立场是,教育作为社会问题,教育满意度不可能脱离社会的影响,在当前贫富差距、文化差距、城乡二元结构存在的背景下,有必要透过社会因素科学看待教育满意度。上海PISA 研究中心陆璟通过实证分析,提出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平等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实现克服学生背景的学习公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多数研究普遍认为,家庭经济社会地位越高,教育满意度越高,但张娜等研究者在社会人群细分基础上提出了不同的观点。此外,胡平还基于满意度测评数据分析社会广为关注的择校问题的心理机制,运用 1980年皮埃尔·布迪厄在《资本的形式》中提出的“社会资本”概念分析不同社会人群对义务教育满意度的高低差异,而陈进基于满意度调查数据提出择校意向很大程度源自社会转型中家长的盲从心理。此外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傅禄建、汤林春在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程度测评研究中,尝试采用“本年度地段生流失率”来间接反映学校对家长的吸引力、家长对学校满意度。

  这些社会学视角的关注为基础教育满意度研究引入了社会层面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制,但还可以从社会阶层的角度做更深入的研究,分析特定社会群体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白领的教育满意度。

  2.教育学视角

  学生是基础教育公共服务的主要接受者,培养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是教育的根本目的。遵循教育规律,深化课程改革,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核心要求。西方有实证研究表明,学业成就与学生满意度具有关系,同时根据苏启敏提出的观点,学业成就与学习成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学业成就’与学生的社会表现并不能简单地划上等号,‘高分低能’的现象反而引起社会各界对基础教育追求应试的不满。”

  上海市的一项公众基础满意度测评结果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一点,比如家长对学生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的满意度低于其它素质方面,北京市的一项公众基础教育满意度测评结果也表明,学生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是影响学生和家长教育满意度的重要因素。

  而与此相关联的问题是,学生课业负担与教育满意度之间到底具有怎样的关系,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与家长对学生身体素质满意度之间是正相关吗?师生关系对家长教育满意度有影响吗?家长对学生终身学习素养的满意度又是怎样的?以及家长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满意度方面具有什么样的特点等等,而这正是站在教育学角度对基础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测评内容和数据挖掘分析的要求,有待进一步研究和回答,为我国当前教育回归育人本原、提高学生学习生活质量提供借鉴。

  3.管理学视角

  与社会学、教育学视角不同,公共管理研究者如彭国甫把教育管理公众满意度测评视为是新公共管理背景下顾客导向理念与结果为本管理制度引入教育管理的结果。管理学视角的分析,侧重关注满意度测评在推进我国政府教育管理理念和体制机制改革中的价值,在内容上关注服务接受者对政府职责如统筹规划教育布局、改善教育设施条件、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教育信息公开、统筹社会资源用于教育等方面的满意度,对教育政策如教育均衡发展、就近入学、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助贫困学生等政策的满意度,对改革举措如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新优质学校改革的满意度,以及对行风建设的满意度。2013 年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突出了教育满意度,把“对学校及政府的满意度”作为重要指标,并设定了 90%以上的目标值。

  如果说社会学视角是一种公众视角,教育学是学生学习和终身发展视角的话,管理学视角则是一种治理视角,把服务接受者对政策的认可度、参与教育管理的程度作为核心价值。按照这样的价值定位,学校对家长的教育指导、老师与家长的沟通、学生对社会资源的可获得性、服务接受者维护合法权益等,均应是基础教育满意度测评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三、作为证据的研究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我国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基础教育满意度测评作为一种评估,收集数据、分析数据都是手段,其最终目的指向于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这其中隐含的一个问题,就是满意度测评数据如何能够切实应用于政策改进。数据只有得到应用,才能成为证据,而不是简单反映现象或问题的数字。从国际上看,基于证据的决策研究(Decisions Based on Evidence)已成为当前学术界共同的关注。目前我国对基础教育教育满意度研究已经开始关注这一问题,本文把此类研究称之为“作为证据的研究”,以区别于那些仅仅通过测评获取现状数据描述的研究。作为证据的研究,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如何提高数据本身质量,涉及数据收集方法的研究;第二类是数据背后的影响因素尤其是与教育改革的关联;第三类是测评结果的科学使用。根据现有文献研究,其中第一类研究相对比较多,第二类研究逐渐增多但还有待深入,第三类研究还需要引起研究者和决策者的共同关注。

  1.数据收集

  根据掌握的文献梳理,基础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数据,主要是家长或学生对各项潜变量和具体测评指标的量化数据(罗列前面各个文献的注释序号),数据收集类型不够丰富。具体表现为:

  其一,对反映学校类别的数据还比较单一。现有基础教育满意度研究中的学校类别数据通常区分了小学和初中、市区或郊区,而对于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满意度数据的区分不够,对于区域基础教育改革中的特定学校类型数据收集不够,比如实验性学校、课程改革学校等。也正是基于这种缺失,2012 年上海市基础教育满意度调查中对上海市推进的新优质学校数据进行了收集,以了解新优质学校家长满意度情况。

  其二,对与满意度密切相关的教育过程和学业

  结果数据的关注还不够。比如目前国内基础教育满意度研究比较关注家长或学生对素质教育政策、教学过程和课业负担的满意度,而关于学校课程可选择性和喜欢程度的数据、学生学业水平的数据比较忽视。课程是学校提供服务的核心载体,课程多样性、学生对课程的期望和抱怨及满意度是教育过程层面的重要数据,对于分析家长或学生对基础教育整体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而学生学业成绩数据的价值在于,只有当满意度数据与学业水平数据关联时才具有意义,才能够分析影响满意度的学习基础这一因素。在此方面,西方相关研究如 Simoes, C等学者对学校满意度与学业成就关系的实证分析值得借鉴。同时随着国内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机制的逐步建立,区域基础教育满意度数据可以与区域学生学业成绩数据配套收集。

  2.数据分析

  数据分析是基础教育满意度测评的核心环节。当前基础教育满意度研究对于数据分析除了描述统计分析之外,开始运用结构方程模型。结构方程模型(Structural·Equation·Modeling,SEM)是上世纪 80年代以来社会科学研究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的一种方法,区别于传统统计分析的最大特点是能够处理多个原因、多个结果的关系,可以同时考虑因子与题目之间的关系和因子与因子之间的关系。

  结构方程模型的运用固然有助于提高数据分析的质量,但结构方程模型主要是对模型中多个变量的分析,实际应用中主要测评显性、易量化的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内容,在注重使用量化统计分析软件的同时忽视基础教育公共服务改革的分析,忽视定性的评估分析,以至于对基础教育公共服务中相关关系的探讨尚不深入。

  相关关系是基础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评价分析中的核心论题“。相关关系则是指自然条件下事件或对象之间的共变现象”。由于基础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测评涉及的因素比较多、容易建立相关关系,但也正因此需要避免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不能仅仅基于简单的描述性统计数据来进行,而需要认识到满意度测评中的一果多因、一因多果的存在,基于稳定连续的数据,通过探索假设、多次验证,找到相关因素之间的中介变量、关系机制。这样一个过程不仅仅是对基础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测评模型、数据质量、专门统计分析工具运用的要求,更为重要的是强化证据意识、基于证据及其科学分析的方法论。

  3.测评结果使用

  近年来我国基础教育满意度研究在指标、问卷编制和分析方法取得积极进展的情况,测评结果的质量相应得到提高,但测评结果如何科学使用尚缺乏专门、深入的研究。根据国内外社会发展类的监测评价经验,完善教育政策、接受社会监督和实施问题预警则是测评结果科学使用的重点。

  反观我国基础教育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逐渐受到学术研究者的关注,围绕相关因素展开讨论,甚至有研究者提出并计算了义务教育满意度指数,但如何作为反映舆情的证据、反映区域和学校改革因素的证据,作用于教育决策过程,尚有待加强使用。

  而社会媒体对于教育满意度测评结果的公开报道并不鲜见,如北京、南京、常州、厦门等。这些报道主要是宣传满意度进步程度或努力程度高的区域经验,有助于让社会了解、参与和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但满意度测评结果中反映出的问题及其预警、满意度测评结果的权威性也是社会所关心的,而这有待第三方评估机制的建立健全,全社会形成共同推进教育改革的氛围。

  综上所述,基础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研究是当前教育评估研究中的一个新的领域,也是相对薄弱的领域,但研究的空间很大,仍然需要借助多学科视角,实现学科交叉,提高证据意识,开展基于证据的基础教育满意度测评,收集尽量细分的多种类型数据,合理推断影响满意度的多类别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为我国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提供可有效应用于决策的证据。

  摘自《上海教育研究》2014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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