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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职业教育出新规:学生每天顶岗实习不得超8小时

  为大力推进成都市职业教育科学发展,从2013年1月1日起,成都市将正式施行《成都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

  目前,成都市市域范围内共有高职院校27所,在校学生16余万人;中等职业学校点133个(其中市属教育系统学校72所,技工校32所,省属学校29所);截止到2011年底,成都市在校中职学生达28万余名,毕业学生8.2万名。但是职业学校所供应的人才往往与企业所需要的人才不相适应,缺位、错位、不对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此种环境下,构建适应现代产业体系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全市职业教育高标准领先发展十分重要。

  《条例》从教育教学、校企合作、职业教育集团等方面做出新规。其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参加专业对口实习,并与之签订协议,购买人身伤害保险。对于上岗实习的职业院校学生,应当给予适当的实习报酬。

  为更好保护学生切身利益,《条例》第34条还规定,接受学生实习实训的企业,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实训。学生每天顶岗实习不得超过八小时。

  下一阶段,成都市将贯彻落实《条例》,实事求是的分析成都职业教育工作现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职业教育工作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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