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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好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③:盘活农业科教资源

  农业职业教育与农业推广都属公益型的社会行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面对当前农业职业院校办学难、农业类专业严重萎缩,师资队伍较弱、基地建设不足、农业推广效率低的普遍性问题,一方面应加强农业职业院校建设,协调整合其与农业推广机构的关系与资源,充分发挥农业职业院校的农业推广功能,另一方面要加强政策保障制度的建设。

 

  加强院校自身建设 发挥农业推广功能

  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产业发展适应性。培养现代职业农民是农业职业院校的首要任务,因此农业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优化调整要紧密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进行,从单一的粮食、作物栽培专业发展成为种养、经营、管理、加工等配套的一体化专业体系,把传统的家庭经营向园林花卉、无公害蔬菜栽培、特种动物养殖、农村能源、旅游观光农业等专业方向过渡,满足农民的实际需要。任何专业的设置与发展除了适应当前的产业需求外,还需有一定的超前性,对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趋向、新兴农民需求状况进行调研,制定专业发展战略规划。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推广队伍质量。建设一支实践技能强、教学水平高的专业师资队伍是保障农业推广队伍质量的关键因素。农业职业院校可以通过激励措施鼓励教师参与当地农业技术工作的全过程,安排青年教师参加农业推广工作;教师与推广机构的推广人员进行适当的人员交流,通过“交换工作”的方式来促进教师推广技能的形成;建立推广师资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中心,对农业类高校毕业生、志愿从教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构建推广服务体系,完善学校教育推广体系。以农业职业院校为主体,设立农业推广中心,依据经费、基地、信息、专家、学生活动等重要推广因素,下设推广基金中心、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中心、网络信息服务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科技服务中心、培训中心等机构,逐渐形成一套完善的推广服务体系,这是农业职业院校进行推广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力量。只有推广服务体系管理有序、分工明确,确保推广过程中各环节有效运行并形成良性循环,才能实现以推广服务工作带动教学的发展目标。

 

  制定政策保障措施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统筹职业院校与推广机构,盘活农业科教资源。由于受观念和认识的影响,人们对农业教育与农业推广的重视程度不高,导致许多农业科教资源不能有效利用,长期出现科、教、推分离现象,甚至出现科教资源作用逐渐减弱的状况。随着农业推广工作逐渐向科教资源优化配置模式的转变,政府需加强引导,对缺乏活力的农业职业院校和农业推广机构给予资金支持,并通过合并归一等方式重新搞活;通过政策激励等方式积极引导农业职业院校与农业推广机构开展合作交流,形成互动发展的格局。

  实行政府买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农业职业院校的农业推广工作是非商品技术与商品技术的有机结合,兼具社会经济效益和个人经济效益的特点,因此农业推广工作应该逐步实行政府买单的办法。浙江省绍兴县“学校出菜单、农民开订单、政府来买单”的模式,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其具体操作方案为:学校在调查农户需求的基础上,开出有关种植、养殖、园艺等内容的新科技、新知识和新信息的菜单供农民选学;农民根据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接受订单推广教育;政府对因接受推广而要支付相关费用的农民实行免费政策,由政府统一买单。

  建立政策保障制度,保障长效发展。为了确保农业职业院校的农业推广功能持续、高效、健康发展,必须加强政府保障制度的建立,重点放在赋予学校推广职能、鼓励教师参与、吸引学生学农等方面。如《农业职业教育法》独立立法,并将开展农业推广工作作为农业职业院校必须履行的义务,或者在《中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规定农业推广部门与学校结合的具体方式及相关事项;政府制定相关文件,将农业科技开发项目优先给积极开展农业推广工作的农业职业院校,或通过评选优秀推广服务单位的形式激励学校参与;制定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参与推广,采用各种途径奖励在农业推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在招生、培养和毕业分配上对学农学生实行更优惠的政策等。(来源:《中国教育报》2014年4月21日第6版;作者:张菊霞,作者单位: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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