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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支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从职业院校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职业院校现代管理制度和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推广职教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加强行业指导和就业准入工作、实行与课程相衔接的双证融通制度、加大职业教育发展经费投入等10个方面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据了解,贵州各地要将中等职业学校、职教园区、公共实训基地等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为重点建设项目,优先解决建设资金和用地指标,2015年前,省、市(州)和县级人民政府要在清镇职教城和各职教园区重点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

  为促进教师队伍建设,贵州支持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与院(校)长、技术技能骨干与骨干教师相互兼职、任职。各职业院校每年聘用一定数量的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退休技师和能工巧匠担任学校专兼职技能型教师。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等省外高校和企业建立中职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在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医学院等院校设立中职师资培养专业。2013年至2015年,全省每年补充8000名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从2014年起,每年从省属高校中选派3000名应届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任教,到2015年生师比达到国家标准。

  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贵州实行注册入学不受年龄地域时间限制,鼓励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城市失业人员、复转军人;实行学分制等灵活学制,允许学生休学并保留学籍或修完学分提前毕业。

  在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方面,贵州高等职业院校可根据不同地区生源情况,与各市(州)教育局协商确定录取分数线,自主确定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符合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部分专业可尝试开展本科技术技能人才招生和培养试点,到2015年高职学生“专升本”比例提高至15%。重点推进以产业为纽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城乡结合、中高职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职业院校与省内外行业组织和骨干企业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复合型职业教育集团。

  为实现职业教育联动发展,贵州实行政府规划创办园区、企业建设标准厂房、教育部门配套发展职业教育的方式,深化“产业园区+标准厂房+职业教育”等校企合作模式,实现职业院校和企业的厂房、教室、宿舍、设备、场地以及技术人才等软硬件资源共享。2013年年底前,该省将制定出台支持校企合作的政策措施,省属大一型骨干企业2014年9月前全部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来源:《中国教育报》2013年10月9日第3版;记者:朱梦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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