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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支持发展职业教育 勤工俭学收入免征营业税

  日前,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学校组织开展实习实训及其他勤工俭学活动,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来源:齐鲁网2013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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