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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成都市第三届特殊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研室、特教校(特教中心):

  根据《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三届特殊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为鼓励广大特教工作者研究当前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市特殊教育教科研水平,经成都市教育局批准,决定开展成都市第三届特殊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从事特殊教育(包括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管理人员、教研人员、理论工作者。

  二、成果形式

  特殊教育(包括随班就读)课题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教育教学及管理论文、案例等。

  三、重点参考选题

  (一)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专题研究;如:中西部地区新建、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管理研究,中西部地区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研究,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研究等。

  (二)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专题研究;如:特殊儿童学前教育研究,特殊儿童义务教育研究,残疾人职业教育研究等。

  (三)特殊儿童教育教学、康复训练专题研究;如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研究,“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方法研究,特殊儿童思想道德、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等。

  (四)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专题研究;如完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研究,随班就读政策研究,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及使用研究等。

  四、参评要求

  (一)参评论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主要思想及观点、思路阐述清晰,研究的问题、提出的措施对特殊教育发展尤其是对我市特殊教育发展有指导意义和启迪价值;案例或教育叙事类文章描述清楚、准确,有问题、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有效果。

  (二)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署名不超过5人,字数不超过1万;论文署名不超过2人,字数不超过6千;案例或教育叙事类文章署名只能是1人,字数不超过3千。

  (三)每人(或第一作者)限报一个,已获市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在参评之列。

  (四)参评文章一律用Word文档编辑,交A4纸打印文稿一式四份,并发送电子文档。

  (五)严禁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五、报送程序

  各区(市)县组织初评和推荐,填写好“成都市第三届特殊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推荐表”(见附件),于2012年5月21日前将打印文稿一式四份报送至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小学室常利梅处。各区(市)县统一打包发送电子文档到1015490030@qq.com。不接受个人发送。

  六、评选办法

  1、各区(市)、县原则上不超过10篇。按质量高低顺序填写推荐表,盖章有效。

  2、成都市教科院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的成果进行认真评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附件:成都市第三届特殊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推荐表

 

  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成都市特殊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推荐表

_____区(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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