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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2012学年度(秋季)成都市教师发展基地学校(高中)培训菜单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师培训机构、高中学校:

  按照统筹城乡教师教育资源的要求,2011-2012年度秋季,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成都市教师发展中心将推行“成都市教师发展基地学校(高中)培训菜单”挂牌选课,进一步丰富高中教师规范性培训课程的内容与形式。

 

  一、参培对象

  全市高中教师和市直属中学初中教师均可选学。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自2011年9月起,凡在职中小学教师均须参加继续教育,普通教师每年要完成122学时继续教育培训,其中72 学时规范性培训、50学时灵活性培训;新教师在试用期内应完成不少于170学时岗前培训,其中完成规范性培训120学时,完成灵活性培训50学时。教师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要与教师评优选模挂钩,并作为教师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评定职称时要出具近五年的继续教育累计学时证明。

 

  二、培训目的

  通过“成都市教师发展基地学校(高中)培训菜单”,以教师发展基地学校自身特色资源为基础,以学校校长、教师为主力军,开发市级教师发展基地教师教育校本课程资源。经市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审定,以挂牌选课的形式,开放菜单内容,供全市(特别是二、三圈层)高中教师选学,以达到城乡教师协作共进,增强高中教师尤其是农村高中教师学习的选择性、自主性的目的。

 

  三、培训内容

  以高中新课程改革为核心,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能力和水平的相关内容:

  1、师德修养;

  2、围绕高中教师专业素质提升开发的课程组合;

  3、高中新课程改革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

 

  四、学习组织、学时认证及发放

  根据《成都市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试行办法》【成教办〔2011〕19号】第三章、第十条“规范性培训登记范围”中包含:“教师参加由各区(市)县教师培训机构举办或经成都市教育局授牌的成都市教师发展基地学校组织的继续教育”。

  “成都市教师发展基地学校(高中)培训菜单”的培训班次由主办单位负责组织教学、考勤、考核、发放规范性培训学时证明。培训结束,主办单位将考勤和考核情况交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成都市教师发展中心认定规范性培训学时。

 

  五、报名选课

  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成都市教师发展中心将于每学年审定一次课程菜单,并将审定合格的基地学校培训课程纳入《成都市教师发展基地学校(高中)培训菜单》,以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下发到各区(市)县培训机构及各高中学校。高中教师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培训课程,参加实地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将提前2周挂网通知,请参培教师注意查看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通知或各校市级教研活动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秋季)基地校菜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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